酒虫1(第3页)
由于番僧说过,身体是一动也不能动的,故而用细麻绳将刘大成的身体一道又一道地捆了个结结实实。随后,又吩咐童仆拿来一个盛满酒的素烧陶缸,放在刘大成的枕头旁。事情到了如此地步,作为糟丘良友的孙先生,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这一奇特疗法的见证人了。
这酒虫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肚子里没了酒虫之后,又会怎样?放在枕边的那个酒缸,又是干吗用的?这些问题,除了番僧,没一个人知道。如此说来,刘大成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就赤身**地躺在大太阳底下,岂不是太傻了吗?可是,普通人去学校接受教育,不也大体与之相同吗?
三
热。真热啊。汗水吱吱地渗出来,而就在它涨成一颗圆珠的当儿,唰地一下,又热乎乎地直奔眼睛而来了。偏偏双手被细麻绳捆住,没法擦汗。于是便晃动脑袋,以期改变汗水的行进路线。可刚一摇晃,又觉得头晕目眩。没奈何,这个法子也得作罢。而在此期间,汗水却毫不客气地濡湿了眼眶,顺着鼻翼淌到嘴边,最终直达下巴颏儿。啊,真受罪啊。
在此之前,刘大成还睁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眺望着酷热白亮的天空,以及耷拉着叶子的麻田;可等到大汗淋漓之后,他就只得连这事也放弃了。到了这时,他才知道汗水流入眼睛有多么刺痛。此刻他脸上的表情,简直同一只待宰的羔羊没什么两样。他老老实实地闭上眼睛,一动不动地承受着太阳的暴晒。然而没过多久,无论是脸部还是身体上,只要是他身体朝上部分的皮肤,又渐渐地疼痛起来了。这种疼痛或许可以如此形容吧:似乎有某种力量要将整张皮肤都扯向四面八方,而皮肤本身已经丧失了所有的弹性,只剩下火辣辣的疼痛。这种痛苦又远甚于汗水的折磨。事到如今,对于接受番僧的治疗这事,刘大成感到有些懊恼了。
其实,若与日后的境况相比,眼下的这么点苦楚实在也是算不了什么的。
却说这时,刘大成觉得口渴得厉害。他也知道从前有个好像叫曹孟德还是什么的人,曾谎称前面有一大片梅林,解了手下军士们的一时之渴。可眼下却无济于事,不管自己怎么想象梅子的酸甜味,喉咙里还是一如既往地干渴。努动下颌也好,轻咬舌尖也罢,都无法降低口中的热度。更何况枕边还放着个酒缸呢。要是没这个酒缸,肯定会好受一些的。可这个要命的酒缸,偏偏散发出阵阵香气来,不住地侵袭着刘大成的鼻子。并且,也许是心理作用吧,他还觉得酒香越来越浓了。刘大成又睁开了眼睛。因为他心想,哪怕只是看一眼酒缸,兴许就会好受一点儿吧。他将眼珠子往上翻,终于看到了缸口和圆鼓鼓的陶缸的肚子。虽说看到的只有这些,可他的脑海里却浮现出了盛在昏暗的陶缸内部的、泛着金光的美酒。他不由自主地舔了一下已经干裂了的嘴唇,可嘴里并未分泌出唾沫来。其实,眼下的他,连汗水都没有了。——全都被太阳晒干了。
紧接着,连续出现了两三次剧烈的晕眩。而头疼则还在这之前就已经开始了。此刻刘大成的心中,开始怨恨起这个番僧来了。同时也觉得纳闷儿:自己怎么就轻易地上了那家伙的当,平白无故地来受这么大的罪呢?真是愚不可及啊。正寻思间,他觉得喉咙里越发干渴,并且胸口发闷,开始犯恶心了。不行了!再也受不了了!刘大成忍无可忍,终于拿定主意,要吩咐番僧停止治疗了。
可就在他喘着气儿,张开嘴巴——
他觉得有个莫名其妙的东西正一点点地从胸腔往喉咙口爬。有点儿像蚯蚓在蠕动,又有点儿像壁虎在爬行。总之是个柔软的东西,正沿着食道往上爬。爬到了喉结那儿的时候,它像是非要闯过难关似的特别使劲儿,突然,它就跟泥鳅出洞似的蹿过了那一段黑暗通道,气势凶猛地蹦了出来。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得扑通一声,有个什么东西落入了酒缸。
这时,一直稳稳当当地坐在一旁的番僧,立刻站了起来,解开了捆在刘大成身上的细麻绳,并说道:
“行了。酒虫出来了。你放心吧。”
“出来了吗?”
刘大成像是呻吟似的问道。他抬起晕晕乎乎的脑袋,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居然忘掉了口渴,连衣服也顾不上穿,就爬到了酒缸旁。见此情形,孙先生也用白羽扇遮挡着太阳,急匆匆地跑到这边来了。于是三个人一齐探头朝缸里看去。只见一条通体紫砂色、小鲵鱼似的东西在酒里游动着。长约三寸,有嘴巴,有眼睛。它一边游动,好像一边还喝着酒呢。看到这玩意儿后,刘大成突然感到一阵恶心……
四
番僧的治疗效果,可谓是立竿见影。自那天起,刘大成就喝不了酒了。到如今,据说只要一闻到酒味就觉得讨厌了。然而,让人不解的是,从那时起,他的身体竟然每况愈下。今年,已经是他吐出酒虫之后的第三年了,而他往日那种大腹便便的富态也早已**然无存。油腻而没有光泽的面皮,包裹着棱角分明的脸骨,花白的双鬓,稀稀落落地耷拉在太阳穴上,一年之中到底有多少次卧床不起,也已经难以胜数了。
然而,日益衰弱的还不仅仅是刘大成的身体。他的家产,竟然也迅速衰败了。到如今,那三百亩负郭之田,已多半落入他人之手。刘大成自己,也不得不操起锄头,干起不习惯的农活来,穷困潦倒,苦度光阴了。
刘大成在吐出酒虫后为什么会健康恶化?为什么会家道中落?只要将他吐出酒虫之事与之后的败落联系起来看,并考虑其间的因果关系,自然是谁都会产生如此疑问的。事实上,住在长山干着各行各业的人,都已经在反复探讨这样的问题,并且给出各色各样的答案了。下面所列举的三个答案,只不过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而已。
答案一:酒虫乃刘大成之福,而非其病。不幸的是,他偶遇了一个有眼不识金镶玉的番僧之后,自己断送了天赐之福。
答案二:酒虫是刘大成之病,而非其福。因为,每次喝酒都要喝一瓮,毕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倘若酒虫不除,他必定早死。如此看来,贫病交加,对于刘大成来说,反倒是一种幸福。
答案三:酒虫既非刘大成之病,亦非其福。刘大成一生嗜酒如命。反过来说,不能喝酒后,他的人生还剩下什么呢?如此看来,刘大成就是酒虫,酒虫就是刘大成。因此,刘大成从自己身上除去酒虫,就等于自杀。也就是说,自他不能喝酒那天起,刘大成就不是刘大成了。既然刘大成已经不是刘大成了,那么刘大成的健康与家产也都随之而去,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以上三个答案中,哪个最为妥当,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我只是仿效中国小说家之Didacticism[5],而将这些道德判断列于故事的末尾而已。
大正五年(1916)四月
[1] 改写自中国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酒虫》。篇中引文也都出自该书。
[2] 指中亚地区。
[3] 旧时的一种消暑器具。用竹篾编成,中空,通体凉爽,略似现在的抱枕。
[4] 核性白内障。老年性白内障的一种。晶状体核心呈黑色,故名。
[5] 英语。“教化”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