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功会(第1页)
静安区,常德路,一栋十二层的公寓楼。
忆明希站在电梯里,看着金属门上映出的倒影。这张脸和他记忆中的自己相似,但更年轻,轮廓更柔和,眼尾有一颗很小的泪痣——上一世的他没有这颗痣。他抬手摸了摸,触感真实。
"明希哥,到了。"小宇提着两个纸袋,里面装着刚买的早餐和一套干净衣服。"你先洗个澡,我把资料整理出来。庆功会是下午两点,在梧桐文化的会议中心,我们还有……"他看了眼手机,"六个小时。"
六个小时。忆明希要在六个小时内,从一个对《十年》一无所知的重生者,伪装成一个能侃侃而谈自己作品的畅销书作家。
电梯停在九楼。走廊铺着深色地毯,尽头是一扇深灰色的防盗门。小宇输密码——"0903,你的生日"——忆明希记下这个数字,面无表情。
公寓不大,但布置得很有格调。朝南的书房,一整面墙的书架,桌上那台MacBook合着盖,旁边放着一个陶瓷杯,杯底有干涸的茶渍。忆明希走过去,指尖划过桌面,没有灰尘。小宇说他跟了"忆明希"两年,看来是真的。
"这是《十年》的实体样书。"小宇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封面是素净的灰蓝色,书名用烫银字印着,下方有一行小字:"献给所有在时间里迷路的人。"
忆明希接过书,翻开第一页。
"我叫林叙,今年三十二岁,是一家酒店的大堂经理。我每天的工作是微笑、鞠躬、替客人解决他们不愿意自己解决的事。十年前,我有过一个梦想,现在我不记得那是什么了。"
他的手指顿住了。
这不是巧合。这本书的主角——酒店大堂经理,三十二岁,每天微笑鞠躬——这是上一世的他。这一世的忆明希,在完全不知道上一世存在的情况下,写了一本关于"他"的小说。
"明希哥?"小宇凑过来,"你从昨晚到现在都没吃东西,先——"
"我读一下。"忆明希打断他,拿着书走向沙发。
接下来的四个小时,他一动不动。
《十年》讲的是一个叫林叙的男人,在酒店工作了十二年,从实习生做到经理,期间错过了一个叫"陈默"的人。陈默是个富二代,曾经每天来酒店大堂等他下班,给他带热可可。林叙不敢接受,因为他觉得自己不配。后来陈默结婚了,林叙才知道那场婚姻是家族的逼迫,而陈默一直在等他开口挽留。
但他没有开口。他看着陈默的婚礼,然后继续微笑、鞠躬,直到母亲死在精神病院,直到他自己吞下了安眠药。
故事的最后,林叙没有重生。他死了,死在出租屋里,死在陈默婚礼的三个月后。而陈默在葬礼上才得知真相,但已经太晚了。
忆明希合上书,手指在封面上停留了很久。
这不是小说。这是上一世的他,以另一种方式,被这一世的自己记录了下来。那些细节——热可可的味道,酒店旋转门的声音,精神病院走廊的消毒水气味——精确得不像虚构。
"明希哥?"小宇的声音从厨房传来,"粥要凉了。"
忆明希把书放到一边,走向餐桌。白粥,咸菜,一个煮鸡蛋。简单,干净,和上一世他在员工食堂吃的没什么不同。
"跟我说说明天的庆功会。"他说。
小宇立刻进入工作状态,从包里掏出一个平板,划拉出几张图片:"两点开始,梧桐文化的会议中心,三楼大厅。预计到场三十人左右,出版社高层、媒体、几个合作方代表。重点是落氏集团的人——落总本人不一定来,但他的助理会到,先谈初步意向。"
"落梵天不来?"
"这种级别的活动,落总通常不会亲自出席。"小宇顿了顿,"但……我听说他对《十年》很感兴趣,亲自过问了报价。所以也不排除他突然出现的可能。"
忆明希喝了口粥,温度刚好。"他对《十年》感兴趣,还是对忆明希感兴趣?"
小宇的筷子停在半空。
他抬起头,看着忆明希,眼神里有一丝不确定:"明希哥……你以前不会问这种问题。"
"以前?"
"你以前……"小宇斟酌着用词,"不太关心这些。你说写书就是写书,其他的交给出版社。落氏集团出价高,你就觉得好,从没问过落总这个人怎么样。"
忆明希放下碗。上一世的他确实不会问。上一世的他太习惯被动,太习惯接受,太习惯把选择权交给别人,然后独自承担后果。
"现在我问了。"他说,"告诉我,落梵天是个什么样的人。"
小宇沉默了几秒,然后压低声音:"落总……二十九岁,接手天盛集团五年,把家族资产翻了三倍。手段很硬,说一不二,圈子里没人敢得罪他。私生活方面……"他犹豫了一下,"很干净。没有绯闻,没有固定伴侣,但也没听说他喜欢男的。不过——"
"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