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章(第1页)
几分钟后,沈韵知道了陈璇突然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下个月有巴黎展览会,我和许部长过来工作,顺带来看看你。”陈璇说着指了指脚边一只大布袋说,“这是你家里托我们捎来的。”
沈韵视线落向那一大袋东西,着实难为情:“让你们这么远带来,实在不好意思。”
“没关系,顺手的事。”陈璇浅浅笑了笑,关切地问:“怎么样?现在学习生活应该都习惯了吧?”
“嗯。”沈韵点头,主动汇报:“使馆和陆老师把我们的生活起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学习方面,目前还算适应,教授们都是欧美法系的专家,课讲得很好,课程设置注重教练结合,除了理论大课,还有案例小课,每次课前会确定案件,先由小组进行讨论,课上再模拟开庭,每组出一个代表发言。”
“这点它们走在前面。”陈璇客观评价,“国内部分法学院这两年也在尝试模拟法庭,但一般会放在本科教育的后半段、大三、大四这样。”
“我感觉是因为教学目标不一样。”沈韵试着分享这些日子学习的感受,“国内的模拟法庭是为了培养学生们实操,会更偏向实务和技能。而二大是想通过模拟法庭的抗辩锻炼学生的思辨能力。”
比如,他们这两周的模拟法庭都围绕同一个案例——《电车难题》。
这个案例是1967年由英国哲学家菲莉帕·福特提出:一辆有轨电车失去控制,疾驰向前,司机看见前方隧道上有五个人,他如果任由电车继续失控向前,那么这五个人一定会被撞死,这时候他发现旁边有一条岔道,且只有一个人,因此他转动方向盘强行将失控的电车转向岔道,撞死了那个人。事后,公诉人控诉司机故意杀人罪,法庭初审判决罪名成立,司机处以绞刑。
课堂上,教授要求他们按组进行讨论,再派出一名同学模拟最高法院上诉法庭的五位法官对此案进行终身判决。
“结果,我们五个组法官的意见大相径庭。”
沈韵对于课堂上热烈的讨论还记忆犹新,但她并未展开,而是直奔她的思考:“尽管到最后,我们五个组谁也没有说服谁,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大家表达出的立场和观点恰恰是欧美伦理学和法哲学的主要流派和思想,这样的模拟也让大家明白了道德难题上的观点和方法的多样性。”
如夏尔所言,初学法之人,总以为法是正义之学。
然而,面对电车难题,如何界定“正义”?
陈璇津津有味地听完,好奇:“我想知道你们组的观点是什么?”
“我们组观点意见一开始有分歧,不过……”沈韵顿了顿,露出一点得意的笑容:“他们最后被我说服了,同意了我提出的司机有罪,因为他无权决定他人的生死。”
“基于康德的权利理论。”陈璇说。
沈韵点头,“我喜欢一位法学专家说过的话,她说‘法律是实现有尊严的自由’,因此我认为人必须为人,我们必须尊重个体的人格、尊严,任何个体都不能被当作实现他人和集体用途的工具和手段,不能被他人以‘奉献’、‘光荣’等美名所剥夺。”
因为,一旦接受为了大多数可以牺牲少数的逻辑和法理,那么就等于允许有人凌驾于他人生命之上。也就意味着,我们认同了穷困潦倒的父母可以卖掉女儿救济全家,战败国可以献祭一众妙龄的少女去挽救全城的百姓……甚至在极端情况下,我们能允许更具生存价值的强者吃掉弱小的妇女和儿童,允许医生取走一个健康者的器官去救活10个病人……
当我们用价值去衡量正义,去定义法理,就是打开了一个危险的闸门。
“生命不应该按人数来决定优先级,每一个人都有平等被对待的权利,我们每一个人都希望是电车转向后幸免于难的五人之一,可是,不要忘了,我们每一个人也都可能成为岔道上被选择那一个。”
这是沈韵当日说服小组成员的话,也是她代表小组在模拟法庭上的总结陈词。
陈璇静静听着,眼里的赞赏之色越发浓厚。
“那么,你问我的问题,你现在有答案了吗?”陈璇问。
沈韵想到了她写的信,原来陈璇已经收到并且读过了。
略略思索了下,她认真说:“有,也没有。”
陈璇抬了抬下巴,示意她继续展开。
“有,是因为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一部良法对国家、公民、社会的重要性,尤其对于多边国家而言,国际法和国际公约其实是为了共同构建一个全球共识的法治环境,因此,我认为国际法是必要的。”
但是,正如她刚才分享电车难题时提到的那样,在国际事务的某些难题上,是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尤其国与国之间,很难排出“利己”思想。
“在这种思想下,我觉得国际法的意义不大。”沈韵如实道。
陈璇望着她,并未着急评判,而是反问:“那你觉着如何才能推动国际法有意义?”
关于这个问题,沈韵这些日子一直在思考,“首先,法例的设立必须形成共识;其次,要有一个公正的独立于任何国家的三方审判机构;最后,要强有力的判决执行和惩戒措施。”
“很好,想得很成熟。”陈璇赞赏道,而后浅笑着问:“那么,你认为华国可以从中做什么?”
沈韵想了想,答:“我们可以积极参与到每一个环节……”
一个思想从她脑中冒出来,猛烈撞开遮在她眼前的迷雾。
她蓦地停住话头,看向依旧笑盈盈地注视自己的陈璇,心里一片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