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日(第3页)
“我女儿在遗书里写,‘我做错了一件事——我活在了这个时代,一个不需要真相的时代。’我希望,从今天开始,从这个案子开始,我们可以试着做一个需要真相的人。不是为了我女儿——她已经回不来了。是为了那些还活着的、下一个可能被推上绞架的人。”
他说完,坐下了。
王莉在旁边握住了他的手。她的手很凉,但握得很紧。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庭审结束。择日宣判。
——
半个月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十二名被告中,十人被判构成侵犯名誉权,需在指定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苏建平夫妇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从五千元到三万元不等。另外两人因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
判决书中有一段话,后来被多家媒体转载: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情绪不能替代事实。本案中,十二名被告基于未经核实的信息,对一名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暴力,造成严重后果。虽然各被告均非直接导致苏晚死亡的原因,但其行为与苏晚的精神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院同时注意到,本案折射出的并非个别人的道德缺失,而是一种值得警惕的社会现象: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舆论极易被情绪裹挟,形成“多数人的暴力”。这种暴力不流血,却能杀人。希望本案能引起社会各界对网络暴力问题的重视,让悲剧不再重演。
判决结果公布后,网上又是一片哗然。有人觉得判得太轻,“三万块钱一条人命,太便宜了”。有人觉得判得太重,“他们也只是转发了一下,又不是故意的”。更多的人陷入了沉默。
苏建平拿到判决书的那天,一个人坐在阳台上,抽了一根烟。他已经戒烟三年了,但那天他买了一包,一根接一根地抽,直到整包烟都抽完了。
他想起苏晚小时候有一次问他:“爸爸,什么是正义?”
他当时回答说:“正义就是做了坏事会受到惩罚。”
现在他觉得,这个回答太简单了。如果正义只是惩罚,那惩罚完了呢?女儿能回来吗?那些在网上道歉的人,他们是真心悔过,还是只是因为怕被骂?
他不知道。
他把烟头掐灭在花盆里,站起来,走进了苏晚的房间。
房间里的一切都维持着她走之前的样子。床铺得整整齐齐,旁边书桌玻璃底下压着张“三好学生”的奖状。衣柜里挂着另一件浅蓝色的卫衣——不是她跳河时穿的那件,是另一件,一样的颜色,一样的款式,是她买了两件换着穿的。
苏建平把那件卫衣拿出来,抱在怀里,把脸埋进去。
衣服上已经没有洗衣液的味道了。只有一种淡淡的、属于旧棉布的气味,像是时间本身的味道。
他哭了。
这是他在这整件事中,第一次真正地、毫无保留地哭出来。他没有发出声音,只是抱着那件卫衣,肩膀剧烈地抖动,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在浅蓝色的布料上,洇开了一小片深色的水渍。
王莉站在门口,没有进来。她靠着门框,看着丈夫的背影,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她不是不悲伤,而是悲伤已经到了一个阈值,超出了哭泣能表达的范围。
她只是站在那里,像一棵树,安静地、固执地站着。
(第十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