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自愿自杀(第1页)
第二百一十六章自愿自杀
韩晴雨支付的款项总计一百六十万人民币,据悉她找的四个人是新进城的农民工,原计划就是通过绑架勒索制造过失杀人的假象就可以了。
四人属团伙犯罪,若最后法庭认定是过失杀人,他们的刑期也应该会在七到十年左右,不到十年,就能有四十万存款,不用担忧吃喝住,这样的条件对刚刚进城,连工作和住处都没有找到的他们来说,显然是具有**力的。
不过据调查,四人之中确实因为一百六十万人民币的分割问题产生了分歧。有老婆孩子的,就觉得自己应该多拿一点儿,自己的损失比较大,有长辈和家人的就比如小阮,自然不乐意把自己应该得的那份分出去。
主要的矛盾,就集中在小阮和其中一位钱姓男子两个人身上。
小阮家中有母亲和弟弟要照顾,而那个钱姓男子家中只有一个瘫痪在床的哥哥,其余两人都达成共识,各分四十万。
但钱姓男子并不满足已到手的四十万。
“你弟弟马上就要高中毕业了,可以自己挣钱了,用不了那么多,我哥根本就没法照顾自己!”
法庭上,长相微胖的人低垂着头,复述了一遍小阮和钱森吵架的整个过程。
“钱森,你是否在死者生前和他发生争吵?是他说的那样吗?”
钱森脸上戴着的还是一审时摔在地上的眼镜,镜片已经碎的差不多了。他推了推眼镜腿,说话支支吾吾的,
“是,吵过。”
“那你是否承认对死者产生过杀心。”
法庭上,与一审二审相比,多了很多人。
他恍惚的看着底下的面孔,恍惚的承受着众人的视线,半晌之后拼命摇头,
“没有,我没有!我不可能为了要多出那十万块钱,去杀小阮的……”
韩晴雨的面色陡然变了,这个姓钱的竟然敢不按照她教他的回答!如果没有他出来承认,那程依一想要缩减刑期就不可能了……
钱森不敢去看她,慌乱的眸色落在被告席的程依一身上,颤抖着指向她,
“审判长,你们也都知道……就算她当时神志不清,人也一定是她杀的啊!我怎么可能会知道什么迷药催眠!怎么可能会教唆杀人!”
案子拖到现在,不过是因为程依一的供述中有太多的疑点,不管是刀口的位置和深度,还是不像是死者会说的那些话,都与现实不符。可如果犯罪嫌疑人真的另有其人,现有的证据又毫无破绽,新的证据毫无头绪。
程依一面对着钱森的指责,并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