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尾声(第1页)
冯七在江宁织造署一直待到洪武三十一年。
不是他想待那么久,是没地方可去。离开织造署,他就是个无根无底的太监,没有家,没有亲人,没有银子,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所以他留下了。李煦在的时候,他留下。李煦调走了,新来的织造姓孙,他也留下。孙织造干了几年,换了姓王的,他还在。来来去去,织造换了四五任,只有他冯七,像一棵老树,根扎在织造署的书房里,怎么拔都拔不出来。
洪武三十一年的秋天,他收到了小顺子的信。小顺子早就离开了织造署。洪武十五年的时候,他攒够了银子,回了山东老家。走的那天,冯七送他到城门口。小顺子没有哭,只是站在那里,看着冯七,看了很久。
“冯七哥,你真的不跟我走?”
“不走。”
“为什么?”
冯七没有回答。为什么?因为他答应过赵珩,替他活着,替他看着,替他记住。留在织造署,他才能看到最多的文书、最多的账目、最多的信件。只有看到这些,他才能知道这天下正在发生什么,才能把那些该记住的事记下来。
小顺子不明白,但他没有追问。他抱了冯七一下,抱得很紧,紧得像要把冯七揉进身体里。
“冯七哥,你保重。”
“你也是。”
小顺子转过身,走上了北上的官道。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没有回头。
“冯七哥,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那棵大槐树吗?春天的时候,槐花开满了树,风一吹,花瓣就落进河里,跟着水流走。”
“记得。”
“等我回去了,我替你去看。替你看看那条河,那座桥,那棵大槐树。”
他走了。冯七站在城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官道尽头。槐花落在水面上,跟着水流走。小顺子说他要替冯七去看。冯七知道,他不会回来了。不是不想回来,是回不来了。山东到南京,千里之遥,车马劳顿,盘缠不少。他攒了一辈子的银子,只够买一张单程票。
冯七在笔记上写道:
“洪武十五年,秋,小顺子归山东。奴才有十三年未见之。”
“今洪武三十一年,又十六年矣。小顺子尚在否?奴才不知。”
“奴才但知,那棵大槐树,年年春天,都会开花。”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明太祖朱元璋驾崩。消息传到南京的时候,已经是六月初了。冯七站在织造署的院子里,听着报丧的钟声从京城方向传来,一声一声,沉沉的,像有人在用力敲打一口巨大的铜钟。他在心里默默地算了一下。朱元璋,洪武皇帝,赵崇安。活了七十岁,做了三十一年皇帝。从一个放牛娃,到和尚,到起义军将领,到皇帝,到天下之主。这一辈子,他值了。冯七想起了他第一次见到赵崇安——不,他没有见过。他只在史料里见过这个名字。那时候他还是冯琦,在图书馆的地下室里写论文,写到赵崇安的时候,写了一句:“赵崇安的成功,是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统一。”这句话是他从某本教科书上抄来的,他自己也不太懂什么意思。
如今他懂了。偶然性,是赵崇安碰上了暮华朝烂到骨子里的时候,一推就倒。必然性,是就算没有赵崇安,也会有李崇安、王崇安、张崇安。暮华朝该亡了,不管谁来推,都会倒。
朱元璋死了,建文帝即位。新皇登基,改元建文。冯七在账房里看到了新皇颁发的诏书,诏书上写着“宽刑省狱,轻徭薄赋”之类的话。他把诏书看了一遍,放下,拿起笔,在纸上抄了一份。不是因为他需要,是因为他要记住。
建文元年,冯七五十一岁了。他头发白了大半,腰也弯了,眼睛也花了。每天看账本的时候要戴上老花镜,镜片厚得像瓶底。他手上的皮肤皱得像树皮,青筋暴起,像一条条蚯蚓趴在手背上。但他的手还是稳的。研墨,铺纸,写字,一笔一划,不抖不颤。
那支笔还在。笔杆上的“安生”两个字已经被磨得几乎看不清了,但他知道那两个字在哪里。不用看,用手摸就能摸到。安王的安,冯七的生。赵珩把这支笔送给他的时候,他才十五岁。如今他五十一岁了,三十六年过去了。三十六年,他写了多少张纸?数不清了。他只知道自己写秃了好几支笔,只有这支,一直没换过。不是舍不得,是习惯了。就像他习惯了活着一样,习惯了写,习惯了记,习惯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