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出事了(第2页)
在完成了《指环王》之后,在稍逊一个档次的选择上,他会选择自己的作品,《冰与火之歌》系列,还是完善了《指环王》世界观的《霍比特人》、《精灵宝钻》系列?
罗杰不清楚别人会怎么选,但自己的选择,是后者。
除非,自己也能拿出不逊色于前世偶像最伟大代表作的顶尖作品。
然而,这很难。
一首伟大歌曲的诞生,或许不需要多么才华四溢、天赋惊人,也不需要多么深厚的积累,但那偶然之间的灵光一闪,却是需要很大的运气。
比如说,披头士乐队公认最伟大的作品《yesterday》,就是保罗-麦卡特尼梦到的一段旋律,在此基础上改编完善。
但换个角度来想,没有足够的天赋和积累,根本不可能出现所谓的“灵光一闪”。
罗杰根本不清楚,自己的能力,是不是已经足够,只差一点运气,又或者是积累还不够深厚。
总之,罗杰想要的那种“灵光一闪”,至今为止还没有出现过。
零散的旋律碎片不断响起,罗杰低着头,双眼紧闭,手指无意识地在琴弦上拨动着。
小巧玲珑的音箱中响起的并非是圆润的低音,而是偏向于中高频的音色,非常接近于吉他的音频区间。
对于大多数摇滚乐的贝斯手来讲,这个音频区间都是很少用到的。
当然,这并非绝对,若是有那个雅兴,你想把贝斯的音频调到纯粹的高音区,从原理上来讲也不是不行,只不过那是否还能叫贝斯,就值得探讨一番了。
大多数乐队中,主要的创作者都是吉他手或者键盘手,这是由歌曲主旋律的音频区间所决定的。
这两种乐器的“主音区”,都恰好在人耳听力最敏感的范围之内,而且能够形成连贯而完整的旋律。
贝斯的主音区过低,而鼓则难以形成完整、连贯的旋律,因此,在大多数乐队中,都不会让贝斯手和鼓手作为主要创作者。
至于主唱……
他们懂怎么写歌吗?
负责美如画就够了,写什么歌,写什么歌,写什么歌!
咳咳……
当然,这并非绝对。
比如说,罗杰三人,都具备单独创作的能力,只不过胖子不喜欢争,安妮懒癌晚期,所以将这个任务丢给了罗杰。
在胖子和安妮眼里,罗杰这个任务也完成的很出色,当然,事实上罗杰也是为了质量上的稳定性,干脆从前世带来的记忆中“搬运”,自己写的作品从来没有拿出来过。
但这并不代表罗杰没有创作歌曲的能力。
乐队刚成立那会确实还差不少,但现在,要让罗杰包揽乐队所有作品的创作,也不是做不到,只不过效率上会降低到和大多数正常乐队差不多的速度,不可能再像现在这样,每年拿出几十首歌来让乐队肆意挑选。
限制一支乐队出专辑速度的,永远是创作的效率,而不是其它。
拥有高产创作者,或者一支乐队中有多个创作者的乐队,出新作品的速度永远要快于其它同行。
当然,后者非常容易因为争权夺利而导致内部矛盾,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皇后乐队和平克-佛洛依德。
每一支乐队,无论在歌迷和粉丝眼中的头号大牌是谁,但真正的boss,永远都是负责创作的那位。
比如夜愿的键盘手托马斯-霍洛帕尼,比如林肯公园的麦克-信田。
而每个人都能写歌的皇后乐队解散了n+1次,有两个主要创作者的平克-佛洛依德则一直没有摆脱过内讧的传闻。
披头士乐队的解散,实际上也和约翰、保罗两人谁都想当老大分不开关系。
扯远了……
罗杰在此时将音频调高到接近吉他的主音区,并非是为了转行去当吉他手,而是因为这样更容易找出“更好听”的旋律。
事实上,这种做法确实非常有效。
低音弹奏,即使偶尔弹出一段不错的旋律,也很容易因为听力不够敏感而忽略过去。
将音频调高,虽然听起来不太像是贝斯的音色,但却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