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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警员118,我们到达了丹尼尔·卜彻的宿舍,里面没有人。重复:我们到达了丹尼尔·卜彻的宿舍,里面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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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尔·卜彻畏罪潜逃了。
这是许多人的第一反应。
但夏洛克并不这么认为,因为如果他畏罪潜逃,那么他把证据转移到自己的堂哥那就没有任何必要了。
那么丹尼尔在哪?
或者是应该问:
他在做什么?
“丹尼尔·卜彻在做什么?”维尔玛皱着眉看向夏洛克,问道,“他还在销毁证据吗?”
凶器、带有血迹的衣物,这些证据被放在汤姆·卜彻的房子里,直接指向的当然是汤姆。
夏洛克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这刀具上面得到的指纹会是谁的。
用刀杀害的只有后两起案件,也就是说这些证据指向的只是后面两起。他们要想指认丹尼尔·卜彻,仍旧只能从卡特曼的案子入手。
这一点上,他们仍旧有优势。
卡特曼的案件对外仍旧是意外结果,丹尼尔不知道,那么他也就不会对此做什么进一步的销毁。
但是……
他是怎么知道夏洛克在的?
夏洛克全程有注意,在他打电话和等待期间并没有人接近那辆车,所以唯一的解释就是他看见的时候丹尼尔已经在进行误导了。
电话在门口,可以清楚看见货车的全貌,但距离白房子和工作间有一段距离。
所以丹尼尔可以先故意提着垃圾袋误导夏洛克,随后在夏洛克进入工作间后当面放置黑色垃圾袋,最后在夏洛克出去后进行嫁祸。
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大名鼎鼎的侦探,就这么成了这个杀人犯脱罪嫁祸的工具。
这让他非常气愤。
气愤之余,当然是被激起了破案的斗志。
于是他目光如炬,回答维尔玛的问题:“他在角落窃喜,但他高兴不了多久。”
“你和我去玛德琳·卡特曼家。”
他一边说一边往外走,无视背后警员的叫嚷,可就在这时他道:“——不。”
他突然不知为何改变了主意,脚步瞬间停下,引得跟着他一起走的维尔玛险些刹不住车冲到前面去。
夏洛克突然恍然大悟。
“他在等我们离开这。”他看向维尔玛,“他想知道我们是怎么锁定他的。”
“如果我们现在去卡特曼家,他一下就会知道我们已经把卡特曼的案子和这两起案件关联了起来。”维尔玛也一下明白了,“然后他可能就会针对这个进行下一步的动作。”
“福尔摩斯先生!希尔小姐……”后面的警员气喘吁吁地追上来,“欸——等一下……我们发现了一些东西,华生医生说你们可能想要看一下。”
回到白色的小屋,华生见两个人过来,往旁边退了一步,让出了背后的东西。
原来就在刚刚维尔玛找到证据的地板旁边,还有一块空心的地方。
里面是一瓶被密封起来的罐子,其中放着稍稍浑浊的淡黄色液体。
法医安格尔把罐子用手套拿起,用灯光一照——里面是一截圆柱形的内脏组织。
这内脏的主人正是水产老板陶斯·格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