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章(第2页)
直到五年之前,有一名成年的女性告发尼寇在她14岁时,性侵过她,这位披着神圣外衣的人渣才露出了真面目。
后来又有多位女性勇敢地站出来揭发他的罪行。先后一共有十几位女性向媒体诉说自己年幼时被尼寇侵犯的经历。尼寇说着同样的话,他的手也没有闲着。涉事不深的少女那见过这个,除了羞愧害怕,什么也不敢做。
尽管这么多人站出来,控诉他的罪行,但尼寇全然不理,都全部否认,当地的教会也一直护着他。直到两年之后,在他工作过的教堂后挖出一具女尸,并有证据显示女尸与他有关,尼寇自知再也无法掩盖自己的罪行,于是逃之夭夭。
是谁杀了尼寇?
警察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个被害女孩的父母。见政府无能,亲自追杀仇人,并把仇人身首分离以发泄多年的怨恨。这样的做法完全可以理解。但法律无情,杀死这个人渣,一样得负刑事责任。
警察找到那个被害女孩的父母后,老两口得知尼寇被杀,高兴得大哭。女孩的父亲当即承认是自己干的。
但警察一了解,发现老头一个月之内一直没有出过他居住的华盛顿州的小镇,根本没有作案的可能。
到底是谁杀了尼寇?难道是曾经被他侵害过的女子?
纽约的警察一边暗访着那些受害的女子,一边积极搜寻着尼寇的人头。
三个星期之后,有人在纽约上州狗来客大山里的一栋废弃的房子里,发现了一个被大火烧过的人头。经DNA检测,就是尼寇的。
根据人头上插着的金属标识,警察也很快找到了凶手。
凶手是一对专业猎鬼人。
在美国东北佛蒙特州的达因山谷里,有一个小村庄,村里也就十来户人家,靠养牛和种菜为生。住在最高处的一户人家姓哈迪靠,只有父子两人,父亲叫乔治,高高瘦瘦,儿子叫亨利,矮矮胖胖。亨利20岁时,娶了同村一位18岁叫林赛的瘦高女子。林赛的母亲是一位巫师,自称可以降妖捉怪。林赛从小跟着她的母亲做法式,也学会了一套一套的降妖“神功”。
亨利听说他母亲是被魔鬼害死的,所以自小就对鬼深恶痛绝。亨利和林赛结婚后,便和林赛一起,组成猎鬼二人行,只要听说那里有鬼,他们就会立即赶过去。
他们的猎鬼神器包括震动感应器、声感记录仪、红日刀、红日弓箭、红日锯、红毛鸡,红日飞枪。
他们认为,鬼最怕红色和太阳,所以要想镇住鬼,必须用红的颜色和太阳的形状。
他们的猎鬼活动大概是这样的,听说那里有鬼屋,他们会立即赶过去,白天侦探周围的地形地貌和鬼屋的结构,晚上武装齐备,把测鬼仪放在鬼屋内,埋伏在附近静观。如有动静,立即刨杀红毛鸡,在鬼屋周围洒血,堵住鬼的逃路。然后向鬼靠近,看到鬼时,立即撒出利器。如果近在眼前,就要红日刀,如果较远,就用红日箭或红日飞枪。然后把捉到的鬼烧掉。
根据亨利和林赛的供述,他们一共捉到过5个鬼。尼寇是他们捉到的最大的一个。他们害怕烧不死,所以把他的头锯掉,把躯干装进一个红色的袋子里,扔进了
哈德孙河里。
墨蕊荌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案子成了这么有趣的一个故事。一个把自己扮演成神的人渣却被当作鬼被打死!这个故事听起来真令人高兴。
当然法律是无情的,亨利和林赛被依法逮捕。
在审理期间,警察发现,这一对夫妻对鬼的存在深信不疑。他们向警察晒出他们声感记录仪和震动记录仪里录到的鬼的行踪。其实那不过是破旧的老房子发出的声音。他们所说的其它的四个鬼也不过是野猫野狗。
警察让他们说出识别鬼的标准,他们说鬼喜欢黑暗,鬼喜欢孤独,鬼总是在人背后说话,鬼总是从背后攻击人,鬼从来不露出自己的真面目。
他们捉到的尼寇全部符合这些标准。
法庭对于亨利和林赛的审理并不顺利,民间万人请愿,要求释放他们。但在法律上,他们确实是杀了人,虽然不是蓄意谋杀。最终亨利被判入狱8年,林赛被判5年。这个结果虽然并不令人满意,但已经是法庭所能给的最轻的判刑了。
想起这个案子,作为一名无神论者的墨蕊荌脑子里常常有一种非常荒唐的想法,现实生活中的鬼和神差不多一样地存在着,有些人既可以装神也可以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