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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街头,他一身暗灰色长款大衣,身高腿长,清冷矜贵,像电影里走出的主角。
帅得要死。
“凌路!”她大眼睛里灌满了笑,大步朝他跑去。
凌路手臂往后侧了侧,指尖捻灭烟,丢进垃圾箱。
动作幅度极小,丝毫不会使人注意到。
他若无其事往前。
是下坡。
孟羽林停不下来,一下扑到他身上,猛地退回,两手上举投降,“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
凌路被她撞的有些疼,见她捂得严严实实的打扮,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刚去修笔了,回来乱走走到这里”她诚实地说道。
“乱走?”他疑惑。
“不算是乱走啦,”她绕着他走到另一侧,小声,“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嘛,‘心之所向,素履以往’。”
这句话是这么用的?
他抿唇,却没有说什么,轻声,“笔,修好了没?”
“还没呢,”她说,“周老板说要等零件,最快半个月。”
修笔店的老板姓周。
“周老板人好好,听说我是你朋友,他说要给我打五折。”孟羽林:“你的名字真好使。”
凌路:“他人很好。”
她鼻尖和脸蛋被风冻得红红的。他说:“要不要上楼喝杯热茶?”
她发现了,凌路进化了,现在听到她说这些都不脸红了。
但是讲话还是一贯的死板正经。
竟然说‘要不要喝杯热茶’,这种话她只在中年人口中听过。
她点头如捣蒜,叭叭道:“既然你诚心诚意地邀请了,那我只好接受了。”
然后推他,“快走吧,好冷哦。”
高层银色电梯门打开。
一高一矮,颜值巨高的两人走出。
凌路打开门。
孟羽林积极地推开门,换鞋。
屋内开着暖气,他脱下外套,顺便接过她的,分别挂到八爪挂杆上。
再次被他家里的整齐程度给惊了一把,所有东西都被收拾的一丝不苟,茶几上除了一套茶具,没别的东西。
凌路真的给她泡了热茶。
他遵循了泡茶的标准要求,泡过头水后倒掉,再泡第二次,等待几分钟后,倒入茶杯,递到她面前。
“普洱,性温,适合冬天喝。”
凌路的手摆弄茶杯是艺术品和艺术品的叠加,美感和美感的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