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戴罪视事(第2页)
“陛下,您曾亲口说过,十恶不赦,而谋逆便为十恶之首也!”
罪名没有坐实之前。
皇帝想要释放,没有人会有意见。
可罪名坐实了,皇帝再想要释放,就需要考虑影响了。
尤其是谋反的罪名。
朱元璋曾亲口说过,十恶不赦,皇明祖训里也曾说过,藩王犯法,其余皆可赦免,唯谋反不可赦免。
甚至,皇帝赐予的免死金牌上面,也写了。
除谋反罪名以外,皆可免死一次。
这也是皇帝以谋反罪名逮捕淮西勛贵的缘故。
纵观洪武二十六年,涉嫌谋反而被放过的。
只有李善长一人。
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谋反案时,皇帝念在李善长功高份上,並未追究。
显然。
蓝辰一不是皇子皇孙。
二没有战功赫赫。
是没有资格被释放的。
见皇帝沉默,詹徽继续言道:“释放蓝辰,於理不合,於法不合,於情更不合。”
“还请陛下,將蓝辰重新收押进刑部大牢!”
话音落下,刑部尚书杨靖也走上前附和道。
“请陛下收押蓝辰,以正大明律法!”
朱元璋沉默。
这件事若是没有处理好,会动摇皇权稳固。
一个被判了谋反罪的人,能够无缘无故被释放。
这会让人觉得,原来谋反的代价也不一定是死。
同时还会损害司法威严。
动摇国家律法体系的根基。
制定规则的人,要遵守规则,否则没有人会遵守规则。
哪怕是皇帝,也不例外。
现在,摆在朱元璋面前的,只有两条路。
要么以损害司法体系根基和皇权稳固,强行释放蓝辰。
要么按照詹徽所言,重新將蓝辰收押进刑部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