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第1页)
最近几个月,卞良觉得自己挺背的。
从小到大,他都坚信自己是天道亲儿子。爹妈给他取名“良”,就是盼着他无论走什么下坡路,最后都能逢凶化吉。
事实也的确如此,十八岁前他是个混世魔王,最后努努力考上了个不错的二本,找了份不赖的工作。他本以为这辈子也就这么四平八稳地混下去了。
坏就坏在,他恋爱了。
自从和前男友在一起,他的人生就像被按下了倒退键。
刚和前男友确立关系就被公司裁员,这也就算了,偏偏他的男朋友是个被家里溺爱坏的小少爷。这位少爷骄纵得很:鞋子非名牌不穿,见面没鲜花不见,吃饭非高级餐厅不去,连洗澡都得用特定的浴花。卞良本就不是什么高收入群体,如今更是断了粮草,前男友那些烧钱的要求他哪里承担得起?
他想提分手,但念及是初恋,再加上当时的卞良觉得对方似乎也挺舍不得他,具体体现为前男友大发慈悲地提出:如果卞良肯学做饭,那也不是不能凑合吃。
有点大男子主义的卞良觉得是自己无能才给不了男朋友想要的生活,愧疚感爆棚。于是他一边天天跑人才市场,一边回家还要钻研厨艺伺候小少爷。
半个月过去了,卞良悲哀地发现,自己可能在炸厨房这方面更有天赋。
前男友本来就对不能去高级餐厅颇有微词,在被迫吃了半个月的“黑暗料理”后,终于翻着白眼妥协了,提出由他出钱带卞良出去吃。
听到这话,卞良心里那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十分之九,终于不用每天累得半死还要做饭,做完还要看男朋友甩脸色了。
至于最后的十分之一为什么没落下——
“我看你就是故意不好好做,就是想花我的钱出去吃。要不是我喜欢你,早把你甩了。”
“?”
卞良差点一口气没上来。好在他不是个在对象面前死要面子的人,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再加上前男友这人嘴一直挺欠,性格也傲娇。
忍了。
要说这种窝囊气他都忍了,没提分手,但最终导致他们分道扬镳的,是一件极其诡异的事情。
也是奇了怪了,每次和前男友见面,明明没有进行任何生命大和谐运动,甚至连嘴都没亲上,他身上却总是留有痕迹。那是一些像吻痕一样的细碎淤青。起初并不疼,只是皮肤上微微有些发痒,像是被蚊子叮了一口。要不是某天洗澡照镜子,他根本感觉不到这些痕迹的存在。
起初痕迹在背上,随着恋爱天数增加,这些痕迹仿佛越来越放肆,从后背蔓延到腹肌,再到胸膛,最后直接爬上了脖颈。
他一直以为是前男友趁他午睡时搞的。毕竟两人没同居,只有午休那一小时他舍得开空调,小少爷才会过来陪睡一会儿。晚上他不舍得开空调,小少爷来吃个饭也就走了。
他一度把这当成前男友爱自己、粘自己的体现,还觉得挺甜蜜。直到这些“吻痕”爬到脖颈处被前男友看见。
那天他俩刚好在一起满一个月,本就不情愿掏钱请客的前男友,看到他脖子上的痕迹,不满终于爆发了。饭也没吃,回家就和卞良大吵一架。卞良解释了很久,对方根本不听。后来卞良咬牙用最后一点积蓄买了块手表,前男友才勉强把他从黑名单里拉出来。
也就是从这以后,卞良脖颈上的淤青不再移位,一直盘踞在附近。只要一见前男友,就会多出一个新的“吻痕”。像是怕他疼似的,从来不会叠加,且第二天就会完全消失。
两人因为这些莫名其妙的淤青天天吵架,直到某天前男友身上也出现了类似的痕迹。
但前男友的淤青和他的完全相反。如果说卞良身上的像是情人撒娇留下的吻痕,前男友身上的就像是厉鬼的拍打。
形状似一只瘦弱的手掌,指头极细。一开始也和卞良的一样,不说不觉得。但随着见面次数增加,这淤青越发深重,疼痛难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