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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寻常事
宋云书在滁州待了三天。这三天里,方老爷设了三次宴。第一次宋云书去了,第二次也去了,第三次他推说身体不适没有出席。方老爷有些失望,但生意人懂得看眼色,没有再劝。
没有人知道那天前厅里发生了什么。老陈不知道,方老爷不知道,厨房里的佣人也不知道。他们只看见大小姐带来的那个白头发的姑娘,在前厅跟宋先生说了几句话就走了。然后宋先生就站在门口站了很久,连蜡烛烧尽了都没察觉。然后大小姐红着眼眶从回廊那头跑过来,抱住了那个白头发姑娘。然后那六个人就回后院了,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但有些东西不一样了。比如老陈发现,大小姐那个姓秦的朋友——脸上有刀疤那个——这几天把方家宅子的每一扇门轴都上了油。问他为什么,他说门轴响着烦。老陈做了三十年门房,第一次见到客人主动给门轴上油。
比如方老爷发现,女儿这几天不穿那些素净的衣裳了,又换回了鹅黄色。问她,她说青菜穿腻了。方老爷觉得这个回答莫名其妙。
比如王迪发现,周晓璐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不再是劈柴——方家没有柴让她劈——而是打开胭脂盒。她坐在窗前,对着铜镜,用指尖蘸一点胭脂,抹在嘴唇上。动作很慢,慢得像是在描一朵花的轮廓。抹完了也不照镜子,就那么坐着,看窗外的菊花。
王迪问她:“你怎么不照照看?”
周晓璐说:“不用照。我知道是什么样的。”
王迪没有再问。她蹲在窗台下,把这句话在心里翻来覆去地嚼了很久。嚼到最后觉得甜,又觉得酸。甜的是她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了,酸的是这“知道”是用一辈子换来的。
第三天傍晚,宋云书走了。方老爷送到门口,王迪站在父亲身后,淡青色的裙子换回了鹅黄色。宋云书跟方老爷说了几句道别的话,然后看向王迪。
“王小姐。”他说。
王迪看着他。宋云书笑了一下,很轻,像是不太习惯笑的人努力了一下。
“你那个朋友,”他说,“白头发那位。她喜欢吃桂花糕吗?”
王迪愣了一下。“……喜欢。”
宋云书点了点头。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样东西,递给她。是一个小布包,巴掌大,针脚缝得不太齐,像是临时赶出来的。
“滁州的桂花还没开。这是我从集庆带来的,今年春天晒的。不多。”
王迪接过布包。布是月白色的,跟宋云书第一天穿的那件儒衫一个颜色,边缘的线头还没剪干净,露出里面干桂花的碎屑。她隔着布包捏了捏,沙沙的,很轻。
“你——”她抬起头想说什么,但宋云书已经转身了。他跨上马车,车帘放下来,遮住了他的脸。马车沿着滁州城的青石板路轱辘轱辘地走远了。方老爷站在门口目送了很远,直到马车转过街角才收回目光,叹了口气,转身走进门里。
王迪站在桂花树下,手里攥着那个月白色的小布包。桂花树的花苞比昨天又绽开了一些,有几粒已经能看见里面淡黄色的花瓣了。她把布包揣进怀里,跑向后院。鹅黄色的裙摆在回廊里一闪一闪的,像一只赶着回家报信的雀儿。
客房的窗户开着。周晓璐坐在窗台上,手里拿着那把匕首。匕首上的狗尾巴花对着光,穗子的纹路被夕阳映得一清二楚。王迪跑进来的时候看见的是她的侧脸——白发垂在肩上,嘴唇上一抹暗暗的红,睫毛在光线里几乎透明。她忽然觉得,如果上辈子有人在雨里看着这张脸还能狠下心,那个人一定不是人。
“周姐姐。”
周晓璐转过头来。
“宋云书走了。”王迪把布包放在她手边,“他让我给你这个。集庆带来的干桂花。今年春天晒的。”
周晓璐低头看着那个月白色的小布包。布包上沾着一片碎桂花,薄薄的,干透了,颜色从金黄褪成了褐黄,像一小片旧绸缎。她没有打开,只是用手指摸了摸布包的针脚。线走得歪歪扭扭的,起针和收针的地方打了两个大小不一样的结。是他自己缝的。宋云书。至正十一年的宋云书。还没害过她的宋云书,用手缝了一个布包,装了一把干桂花,托人转交给她。他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桂花,问的是王迪。他不知道针脚该怎么走,所以缝得歪歪扭扭。他不知道这辈子该怎么活,所以说“我会好好活”。他不知道怎么还一笔上辈子的债,所以他只是缝了一个布包。
周晓璐把匕首放在窗台上,双手捧着那个布包,低下头,把脸埋进去。干桂花的香气已经很淡了,从春天到秋天,大半年的风吹日晒,香气走了大半。但还有一点点。一点点就够。她把脸埋在布包里,肩膀轻轻地、轻轻地抖了一下。
王迪站在旁边,没有动。她上辈子不在,不知道周晓璐在雨里跪了多久。但这辈子她在,她知道一个人把脸埋进干桂花里的时候,手不能碰,声音不能出,连呼吸都要放轻。她就那样站着,像桂花树站在风里。
过了很久,周晓璐抬起头来。脸上没有泪。胭脂也没有花。
“王迪。”
“嗯。”
“你家厨房在哪?”
王迪眨了眨眼睛。“厨房?你要做什么?”
周晓璐站起来,把那个布包收进怀里,跟胭脂盒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