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6章 北上之日(第1页)
作为无用之人,张文书此刻,確实比较清閒。
走在田间地头,与人閒聊,嘻嘻哈哈,外人乍看之下,还真不像什么大人物。若告诉外人,这是根据地领袖,大概要把人家嚇一跳。
戴著一顶草帽,皮肤晒的黝黑,人又消瘦了些。
陆永强直接坐在地头,双腿岔开,捏著草帽扇风,问道:“哥,咱们中午是去老乡家里蹭饭,还是自己做?”
这货如今已经是根据地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了,却依然自由散漫,向来不怎么注意自己的形象。没权力的时候是这个德行,有权力之后,依然是这个德行。
一副惫懒模样。
陆沉沉和薛甜甜组织的培训班,教授各种各样的技击之术,名额紧张,一票难求。周围的人都是闻风而动,挤破脑袋都想参加。
只有陆永强明確表示不参加,遇到就溜,仿佛会要了他的命一般。
张文书眯了眯眼睛,自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烟,正打算掏火机。
陆永强已经麻溜站起来,自口袋里拿出火机,咔噠一声打著,凑到张文书面前。
张文书微微低头,点燃了烟,缓缓吸了一口。
陆永强又把火机塞回来自己口袋,自己坐回地上,岔著双腿。
小丁和陈成在一旁看了,止不住乐,嘿嘿笑。
薛甜甜就没那么含蓄了,柳眉一竖,说道:“你自己不是不抽菸么,天天身上带个火机算怎么回事?”
陆永强没有菸癮。
偶尔陪张文书抽一根,属於社交烟。
自己是基本不抽的。
陆永强瞥了她一眼,说道:“烧火做饭嘛,方便点嘍……”
这就是吹牛逼了,大家都知道他为啥带火机。
薛甜甜生气,说道:“就知道拍马屁,带坏风气!”
陆永强不以为意,嘿嘿一笑,怡然自得。
这就是过人之处了。
大家都是跟著张文书一起走过来的,过命的交情,彼此之间很亲密,不太分高低层级,说话做事很隨意。
根据地的作风又比较务实。
故而没什么人拍马屁,有人想拍,也不太好意思表现出来。
陆永强是个异数。
他就喜欢拍马屁,而且拍的正大光明,根本没有偷偷摸摸的意思,没有丝毫心理负担。你骂他拍马屁,他没脸没皮,根本不当回事。
想再骂的严重些,也没法骂。
因为,仔细想来,陆永强这人无所求。
大家拍马屁,都是想著得好处,想著升官发財,想著往上拍。陆永强拍马屁,行为本身就是目的。
人家的权力地位,是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凭自己实打实的功绩换来的,还真不是张文书走后门给的。而且对这权力地位,並没有表现出多热切。更像是在完成组织布置的任务,让他选,他倒是更愿意天天待在张文书身边胡说八道,陪他说垃圾话。
人家就喜欢照顾张文书的情绪,给他提供情绪价值。
张文书开心,他就感觉挺开心的。
所以,你还能说啥?
这世上就有这样的贱人,人家自得其乐,旁人有什么好说的?
仲黎黎见状,哼了一声,取过水壶,递到张文书身边,说道:“文书哥,喝水。”
张文书“哦”了一声,捏著菸头,摆摆手,说道:“我不缺水,暂时不喝。”
仲黎黎的小脸垮了。
张文书无奈,咕嚕咕嚕灌了两口,这才还她。